武汉市职工医保办理、报销比例及注意事项
武汉市职工社保
一、职工社保又包含两种形态:
1、在职社保:即常说的“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 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在职员工,单位统一办理且也会缴纳一部分费用)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养老、医疗(一般个体经营户等其他人员无单位办理的,可自行去居委会或社保局办理这个)
二、职工医保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均不报销进口项目和自费药品)

三、武汉市职工门诊报销标准:
(一)、普通门诊:可由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院门诊支付。
(二)、门诊重症待遇:
1、门诊重症疾病:在职80%,退休85%;
2、门诊慢性病:在职60%,退休65%;
3、部分门诊重症病种:在职87%,退休90%;
补充了解:
门诊治疗重症
门诊重症疾病范围
(一)重症疾病(7种):高血压3 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有感染、心、肾、眼、神经、血管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
(二)慢性病(24种):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4期及以上)、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3 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替换术后、孤独症(孤独谱系障碍)、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症状的)、重症肌无力(中度全身型及以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经影像学证实并且有严重神经功能缺损)、癫痫、冠心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及冠心病外科治疗术后、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如何的构成的,个人账户有哪些用途?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以参保人员名义建立的保险帐户,由个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使用、支配。个人帐户实行IC卡管理,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帐户的资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院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门诊紧急抢救和住院的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自付(不含个人自费)的费用。
五、常见问题:
1、社保断交,常见情况——比如换工作导致断交(断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1)断缴半年以内,带身份证去社保局办理缴费,等待期2个月,即从续保之月起两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比如3个月没交了,第四个月去办理继续缴纳的,那么医保就是从第6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超过半年没有缴纳的,等待期6个月,即从续保之月起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比如7个月没交了,第8个月去办理继续缴纳的,那么医保就是从次年的2月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备注:很多人担心社保断交会不会清零,是不会的哦,社保缴费是累计计算的~
另外继续缴费分两种,要么就是找到新单位了,那么手续也不需要自己去办理,还是正常的交由单位办理就好啦。或者自己长时间内不会去找新单位,那么也是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两险”的,即上面所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的,医疗和养老。
2、医保卡丢失
发现丢失以后可以带身份证去社保局或者社保卡所对应的银行去重新制卡,建议去银行,银行下卡比较快,一般都是当时下卡的~
3、关于武汉市职工医保是否可以在异地报销
必须是紧急抢救、因工作原因被派驻到外地一年以上,或从武汉市三级医院转诊专员才能在异地直接结算报销
关于报备:(住院以后第一时间报备)
1、如果是转诊或转院则由医院进行报备
2、如果是紧急抢救治疗需个人打电话到武汉市医保中心(武汉市医保中心 电话:59598555)进行报备
3、如果是单位办理的医保就由单位办理报备
六、武汉医保报销范围
(一)武汉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1、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社保定点门诊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
4、职工长驻外地和退休人员易地安置的;
5、职工、退休人员因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的医疗费用;
6、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7、紧急抢救,因病情危急的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费用。
(二)武汉职工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2、不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应当在其他保险或者其他赔付责任范围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3、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例如购药费用。
(四)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5、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医保咨询专区
一、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能否报销?
【回复】:目前武汉市医保如在外地发生紧急抢救,因病情危急(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 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发生住院的,可以申请报销住院费用。
二、刘女士因失恋自残,现在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不知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回复】:不能,根据武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自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三、王先生,武汉某企业职员。下班因喝醉酒与人打架斗殴,导致骨折住院。不知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回复】:不能,根据规定因因违法犯罪发生的医疗费用武汉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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