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如何成功追回社保

△柠檬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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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社保的公司,很大概率也会欠缴公积金。

看完这篇社保追缴攻略,点赞!视情况发布公积金追缴攻略!

前言

因自己的无知,在主动辞职一年半后,才想起要向原公司主张给自己欠缴的社保金(试用期+辞职月)。然而,从发觉此事到追回,我只用了短短4天的时间(便成功了)

写下此文,希望给更多劳动者以勇气,不再重蹈我懦弱、愚蠢的覆辙!大胆地主张你应得的权利,向某些缺德的雇主开炮。

工作缘起 知人知面不知心

2017年10月中上旬,我通过校招应聘—面试后,在北方城市的一个省府城市,也是我的家乡,加入了一家教培公司。

这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签正式的长期合同(1年+全职工作)。我当时家中遇到一些经济压力,急需工作。

基于自己这种幼稚法盲、着急求职的特性,因此我对那位外表“美丽又温柔”的人力小姐姐Q提到的:

”试用期没有社保哦,过了就给你交哒!放心吧!”

“请在合同书这里写下这样一行字哦——自愿延长试用期1个月。”(即从合同书上打印的2个月,变成了手写后的3个月)。

我全部妥妥接受,还带着几分迫不及待。因为不懂法,所以觉得人家说啥都是对的!完事儿,还对人家Q姐姐千恩万谢:“辛苦您啦,感谢安排工作!”

然而,世事无常。在工作了个把月后,即2018年春季,我决定要离职了。离职原因很复杂,说出来又是一把泪……总之,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长期在此。我递交辞呈后,也得到了1个月后可以离职的答复。

这时,让我寒心的是,”美丽又温柔”人力Q姐姐直白地告诉我,请把几天前领的年货礼品(主要是食品礼包)还回来。什么?!提出这个要求的出发点虽可以理解,但是合同里没有写过、发礼品时也没人告诉我如果未来多少天内离职不可以领啊。而且其中有一些我领完以后,早都发给客户一起分享了,上哪里还?当时自己虽有点儿心酸,但还是本着理解的心情。幸好,在之后的离职流程内,她没有再死追着这个点。我猜测,可能是因她事儿比较多吧,忙忘了。

随后,按正常手续逐渐陆续完成了交接,我走了。离开了这家工作了5个半月的公司。

注意哦,在办理离职时,这位“美丽又温柔”Q姐姐除了为我清算各种扣费(迟到、缺勤)以外,对我的【社保】情况只字未提。

我之所以如此频繁地重复这组“美丽又温柔”的形容词,就是为了和其内心的“阴狠险辣”做突出对比。谚语不假啊,“日久见人心”、“人不可貌相”,多么痛的领悟!

幡然醒悟 学习使人进步


2018年—2019年,我有了一些新的经历。因备考教师资格证,自己的思维中多了一些法律敏感度。

2019年11月的某一天,也许是顿悟,也许是三宝菩萨的加持,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想起了要查查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于是我【第一次】打开了当地社保查询的网站,然后痛苦地发现了一个事实:

自己曾在无数个夜晚感恩、怀念、留恋的老东家竟只给我交过【2】个月的社保!!!

难道试用期和离职月都是不给交社保的吗?!

怀着满腔的疑问,我开始在网上搜索关于“试用期”和“离职月”社保的政策信息。然后发现2年前的自己,是个后知后觉、极端迟钝,对《社保法》和自己的社保情况毫不上心的“愚痴小年轻”。

而此时,距离我离职已有近18个月了。

首先,我第一时间【微信联系】了那位“美丽又善良”的HR小姐姐Q。我列出了相关《社保法》的法律条款,向其说明情况。不过当天是周日,她没回复我。周一早上,没有任何回复的我,又【打电话】给公司,与其沟通,不过感觉她的态度并不好:“我们知道了,在核实。只能告诉你这个。”埋怨我“放狠话”(暗指我表示过如果不给我处理,我会去举报他们),然后挂我电话。

我对其态度不满意,于是又通过另一条隐秘的线索,得知了一个更加虐狗的真相:并不是所有员工,在面对我这种情况时,都顺其转向。那些积极主张个人试用期社保权的,并没受到他们的蹂躏。

此时,我对HRQ的“看人下菜碟”、“赤裸裸欺负法盲和小年轻”的缺德本性有了真实的感受。

惩恶扬善 执法神速的社保监察

本想再忍一忍的我,忍不了了。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个部门,但是我一个个打电话——“市民热线12345”、“区仲裁委”,然后慢慢打听出来,是当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监察大队主管这个事儿!

一个电话打过去,监察科的小哥哥听了我的详细描述,督促我快点儿来,因为我的案子可能存在即将超过【时限】的风险。于是我按照他的说明,准备了以下材料:合同复印件、银行工资流水单(主张社保期间的部分)、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信息(名称、地址、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

放下电话,中午我就去了社保监察。配合窗口人员递交了材料,写了投诉书,并按指印保证自己所举的真实性。监察小哥哥和我说因为自己的入职日非常接近当地社保结算日,所以可能当月的不好主张,建议我主张3个月就好。

完事儿我就回家了,感觉一身轻松。 下午16:30左右,我终于【第一次】收到了那位“美丽又温柔”的HR小姐姐Q第一次主动给我发的微信,请我次日去公司“面谈”。

我没有理她。为什么要面谈?有什么幺蛾子?凭什么要去你们公司?我记得以前学管理心理学时,老师提过,谈判的时候,最不利的情况就是去对方的地盘谈,自己完全处在劣势。所以,我才不想去!

第二天早上,我又致电监察队。我的案子被转给了W长,请我联系他。W长表示昨天下午打我手机没接通,所以没联系上,请我保持联系。针对我的问题,和我很耐心地讲了之后的流程,需要我和公司代表去旁边的社保窗口补缴社保。他叮嘱我补缴费分3块,我只需要负责“个人部分”,单位才需要承担“滞纳金”和“单位部分”。然后叮嘱我要多学一点就业劳动方面的法律。

我问:“Q约我去公司面谈,我不想去,来你们这边可以吗?”

W长说:“没问题,你们可以来这边谈。等他们给你补缴完以后,你来这边做下‘结案手续’”。

在和W长了解了后续要点后,我便放心地在微信中回绝了”美丽又温柔”的HR小姐姐Q的“客气邀约”。表示自己不方便去公司,请直接去社保窗口缴费,有事儿监察队谈。

Q故作娇弱地发微信过来:“好遗憾哦不给一个面谈的机会!不过能不能请你发送合同、离职证明的电子版过来呢?你这次跟我沟通,我都没有见你!好怕对不起人来,出BUG哦!请满足我这个小小的要求吧!”

不知为何,我脑海中顿时想起了那个害死楚王、逼死屈原的“张仪”——虎狼之秦的核心走狗!这个邪恶的外交家无比的巧言令色、机巧善辩,且极善于伪装。

我毫不客气地回绝了她。表示:

1.监察队和我说了所有流程,但没提要交这些材料,所以我没有义务给你电子版。

2.合同都是备份的,公司肯定有,我不需要重复交!

3.监察队有我材料,想看去那里看纸质的。

如此,Q没再坚持。然后我们约好了最近的一个彼此都合适的时间,去社保窗口补费。

调解室里口舌战 离职证明藏玄机


我为了安全,还带了一个家属陪同壮胆。

HRQ和我到社保医保窗口缴费的时候,我不知道故意还是怎么的。

Q突然说:“自己没带卡,不能转账,明天再来行不行?“

我说:“不行,家离得太远,不方便。反正公司离这儿不远,你回去取,我等你。”

然后她又忽然想起来似的,从装补交材料的牛皮袋里掏出张银行卡,说“哎呀,不好意思,我给忘了!”【OMG!这个样儿,怎么像是在演呢?因为之后我还发现她卡里装的是足数的钱,社保窗口错扣了几百块,这卡里就余额不足了!】

补缴之后,发票给她拿回去报销,我拿的是复印件。

紧接着,我们一起去了监察科的调解室。W长查看了补缴记录,询问我对方是否已补缴,并请我写了结案书。在这期间,HRQ要看我在监察队的资料,我问W长能不能给她看。

W长说,除了这个工资流水单需要你的同意,其他的合同什么的,他们也有,没关系,可以给看。

然后我就按照W张说的,不给她工资单。给她看了看别的。

HRQ看完了说,从公司档案中没有找到我的【离职证明信】。因此,她猜想可能是因为我离职那一年,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她带来了2份。

我因把她提到的【离职证明信】错当成【离职的交接清单表】,而以为她在故意找茬。因为后者我已在当初离职的时候留在公司了。此外,因为她善于运用自己“美丽又温柔”的外表营造一个“积极配合”的“无过错”形象,且从头到尾没因此事对我带来的伤害和我说过一个“对不起”,让我对她非常反感!难道不是以她为代表的公司人力部的一手策划,让我差点快过了时效期都没法主张了吗?

所以我忍不住大声凶了她,说“你要的东西难道公司没有嘛!”我承认自己情绪有些失控,和人面对面时易被激怒,头脑易冲动,不容易做冷静的决定。也导致我后面做出了一个从现在看来,稍显后悔的决定。

HRQ看我提高了嗓门,她也不高兴了,指责我态度”剑拔弩张”。

W长赶紧在中间调解,和我解释了一下【离职证明信】的作用。我才拿过来看一下,发现自己果然没见过这个信。W长提示我,如果你要签的话,一定要看清楚,全部无误的话再签。

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年轻了。当我签完,回到家,再仔细回味这张信时才猛然感到一身冷汗,因为里面有这么一行字:

【此信证明劳动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经济纠纷。】

首先,我终于体会到了这位“美丽又温柔”的HR小姐姐Q为何对这份文件紧追不舍。因为这个文件或许可以帮他们摆脱员工对他们离职后的潜在控诉。

其次,我有所耳闻在我离职后的半年内,单位曾经发生过一场骚乱。其实是领导层的派系斗争,结果是有一部分领导最终跳走了,而我所在部门的众多员工和人力部就新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大家也陆续集体跳走了。这个新出来的【离职证明信】也许就是那时的产物。

最后,我这次毕竟是讨完了社保后签的字,且暂未想到这个老东家和我还有什么其他的纠纷【我也真心祈祷没有了!】可是,如果这个【离职证明信】是当初离职那年给我签的呢?傻乎乎的我,离职签了之后还能追讨我的社保吗?

就这些问题我再次咨询了W长,得到的答复是:“社保是你们共同的义务,不可以被放弃。所以这行字对社保的主张是没有影响的。但对其他的权利诉求,你相当于是放弃了。”

推而化之,和我一样傻乎乎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吧!每年他们都校招,会不会还是会凭仗自己的单边霸权去继续收割呢?

尘埃落定 反省自己

首先,这件事情很伤我感情。我年轻,易激动。虽从察觉到结案只有几天,可我24个小时都在生气。把自己快气坏了。这件事可以说是2019年末我接受到的一颗炸弹。

我不怕单位按能力划分工资标准,我知道我年轻,有很多不足,我或许真的不值那么多薪水。可是,我很难接受单位会把我【应得的部分】拿来算计人,仅仅是因为我“不懂法”,“专捏软柿子”。

我希望大家未来都好好学法,但不滥用它。

其次,我见证了一个“美丽又温柔”的HR小姐姐Q从头到尾脸不改色心不跳,好像身经百战似的坦然和淡定。 再一次刷新我对“人”的认知,也深刻地明白了自己“识人”的能力尚需提高。

对,有些雇主是懂法,还有会玩弄法的小聪明。不过真遗憾,他们不懂善恶有报的因果定律。偷盗会招致贫穷的果报(仅社保滞纳金这次就交了1000多元)。 “君若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的道理、害人终害己的因果报应,这些才是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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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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